“蘿卜章”騙局終審結局 “承興系”羅靜二審維持無期徒刑
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“承興系 ”公司實際控制人羅靜犯合同 詐騙罪、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,維持無期徒刑的一審判決。
此前曾因私刻“蘿卜章”、假冒京東蘇寧員工、截留快遞等戲劇性情節(jié)而廣受關注的“承興系”供應鏈騙局迎來了法院的終審裁判。
據(jù)財新了解,2024年1月5日,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“承興案”作出二審裁定,駁回羅靜、羅嵐以及數(shù)名“承興系”員工的上訴,曾有商界木蘭之稱的“承興系”公司實際控制人羅靜犯合同詐騙罪、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,維持無期徒刑的一審原判;“承興系”資金部負責人、羅靜的親妹妹羅嵐維持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的一審原判。
本文轉自于 財新網(wǎn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