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招聘計劃
本次公開招聘358名警務輔助人員,其中杭州市公安局招聘347名,西湖風景名勝區(qū)分局招聘11人,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。
二、
招聘范圍及條件
三、
不予招聘情形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招聘:
(一)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;
(二)因吸毒、賭博、賣淫嫖娼、故意傷害、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;
(三)被開除公職的;
(四)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;
四、
招聘程序
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考生自愿報名,通過網上報名、資格審查、體能測評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政治考核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進行。
1.本人2寸證件照(電子版);
2.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照片;
3.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照片(國(境)外留學人員須出示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);
4.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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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按照公告的入圍比例進入面試環(huán)節(jié)(若報考人數(shù)不足,視情相應核減或統(tǒng)籌調劑)。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,面試成績滿分100分,合格分60分,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資格。
部分崗位將開展專業(yè)技能測試,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資格。
面試結束后,根據(jù)筆試、面試成績各占50%折合計算總成績,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:1確定體檢人員(如總成績相同,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)。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,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《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體檢標準》,體檢期間將開展心理素質測評,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資格。
政治考核由招聘單位具體實施,標準和程序參照《浙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》《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說明》等要求進行。政治考核過程中,考生需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。
體檢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棄的,其缺額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根據(jù)考試成績、體檢結果和政治考核情況,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。
公示期滿后,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,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(xù);對有問題并查有實據(jù)的,不予聘用;對反映有問題,但一時難以查實的,可暫緩聘用,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。
五、
合同和待遇
聘用人員按照現(xiàn)行規(guī)定簽訂勞動合同,首期合同為5年,試用期為6個月。工資待遇實行層級化管理,繳納“五險一金”。